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赴外学习示范仲裁庭建设

来源: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06-17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赴省仲裁院、杭州供墅区仲裁院、湖州市仲裁院、湖州市吴兴区仲裁院进行示范仲裁庭建设的考察和学习。

此次学习和考察的重点是参观学习示范仲裁庭的硬件设施建设经验,并向所参观单位学习依法推进仲裁机构、队伍、效能、机制、制度等软件方面经验。

据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2010年10月投入使用仲裁庭以来,共受理2908起劳动争议案件,使用仲裁庭达1700多次,涉及3000多名职工,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达6014.1万元。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树立“公正、公平、公开、公信的良好形象。2015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仲裁庭建设活动。示范仲裁庭的建设标准:在硬件设施上,仲裁庭配备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开庭场所,并按规定配备开庭需要的设施、设备,安装庭审质证系统,旁听席不少于三排或30座。软件配备上,仲裁庭能实现仲裁庭与省仲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实现每件开庭审理的案件都有庭审全程音、视频录像,并做到“一案一光盘”,要具备网上实时播报仲裁庭审活动过程。

目前,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配备,都与省人力社保厅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争取在今年能有所改善。(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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