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解读(三)

来源:津工E家作者:日期:2016-08-31

亲爱的广大职工们,在上一期的“维权在线”栏目中,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哪些情况应该视同为工伤以及如何申请认定。


许多打算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小编介绍的内容进行了对照。
有些职工问小编:申请工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伤残等级如何划分呢?
今天,小编继续给大家解读工伤保险政策,上面的这些问题也会给出答案哒~
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学习
1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解读
工伤认定申请表;
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
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交管部门、铁道等法律、法规授权部门的责任认定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书。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文书。

2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今天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解读介绍完了,希望大家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咱们的“津工e家”也会给你提供帮助。

亲爱的新老职工们,咱们一起来宣传“津工e家”,

让大家都来关注加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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