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

来源:烽原人力资源作者:日期:2016-08-26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签约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辖区定点卫生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报销50%,参保人员在村级定点卫生所就诊,每次收取一般诊疗费6元,报销5元。每人每年最多报销45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一档(130元)缴费参保人员的报销标准是: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第一次起付线200元,第二次起付线100元,从第三次开始不再扣起付线,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都扣起付线600元,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经二级医疗机构转诊后,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都扣起付线900元,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60%。

【转诊参考】例如青州市参保居民到潍坊市益都中心住院,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60%。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潍坊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潍坊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目录内费用个人先自负20%,再扣除900元起付线,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2%。参保人员转诊到潍坊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目录内费用个人先自负10%,再扣除900元起付线,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60%。

二档(240元)缴费参保人员的报销标准是: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第一次起付线200元,第二次起付线100元,从第三次开始不再扣起付线,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都设起付线600元,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次都设起付线900元,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0%。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潍坊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潍坊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目录内费用个人先自负20%,再扣除900元起付线,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0%。参保人员转诊到潍坊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目录内费用个人先自负10%,再扣除900元起付线,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0%。

特别提醒:2016年居民医保政策按潍坊公布后的标准执行。以上转诊报销参照青州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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