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停交后怎么领取账户余额?

来源:丽水FM94百姓热线作者:日期:2016-08-20



一位市民咨询说,他于2014年底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来的工作单位没有继续为他缴纳公积金,也没办理公积金账户,他想问这样的情况下他该如何领取原先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说: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新工作单位没有继续缴纳公积金,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取:一、本市户口的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或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所有余额。二、非本市户口的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有余额。

如有疑问,可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提取窗口或者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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