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于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来源:如意湖街道金月蓝湾社区作者:日期:2016-08-10


一、认证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认证范围
凡在铁岭市社保局、市社保银州区分局、铁岭县分局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含领取遗属生活费人员)
三、认证方法
(一)社区认证:凡居住在市辖区范围内,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手册到现居住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站(所)进行认证。
(二)社保局认证:对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范围,居住在市内农村或没有纳入社会管理的退休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手册,分别到市社保局、社保银州区分局、铁岭县分局退管科进行认证。
开发区企业、分场退休人员,没有纳入社区管理的请到开发区社保局进行认证。
(三)协助认证:
(1)对居住在外省市退休人员,使用部级异地退管系统进行异地协助认证;对没有开通部级异地退管系统的地区,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协助认证表》,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认证表邮寄回退休所在地社会保险局退管科进行认证。
(2)对居住在境外退休人员,提供由驻外使领馆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进行认证。
(四)上门认证:对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人员,因高龄、重病、住院、严重残疾等原因不能前往办理认证的,可向社区或社保局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四、相关说明:
(一)逾期没有时行认证的人员,按照文件要求从2017年停发其养老金。待其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后,再恢复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金。
(二)对于不符合领取养老金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停发其养老金,对于冒领、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视情况按《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责令退回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行为严重者,依据人社部发[2015]14号文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铁岭市社保局退管科:024-74849114
社保银州区分局退管科:024-72818911
社保铁岭县分局退管科:024-74843606

欢迎关注金月蓝湾社区公众平台:

1.微信号:ryhjylwsq

2.扫描二维码关注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