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指南

来源:阳东税务作者:日期:2016-07-14

根据《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阳人社发〔2016〕148号),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承包单位)在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标准按照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其中在建项目缴纳标准:在建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即合同总造价)×缴费比例×剩余工期÷总施工期,剩余工期是指项目缴费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止。工伤保险关系开始时间为缴费日期,终止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建筑施工企业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缴费登记。

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阳江市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5、基层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请按工程项目参保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下载《阳江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附件:阳江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阳江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一、缴费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情况
缴费单位(章)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注册类型
法人(负责人、业主)
法人身份证明号码
通讯地址
社保联系人及电话
邮政编码
二、工程项目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项目施工时长              天
三、甲方单位(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邮政编码
说明:甲方单位与缴费单位为同一单位时,无需填写此栏。
四、参保情况


合同名称
工程(项目)合同金额
工程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大写)                                (¥:                )
工程(项目)社保编号(由地税部门填写)
地税部门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施工承包单位在地税的登记信息,没有的不需填写。
2.施工承包单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缴费登记。
3.本表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社保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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